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关于开展节约公用经费活动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会议部署,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%,用于抗震救灾。并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,开展全民节约活动。为响应国家号召,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建设,我局决定在全局开展节约公用经费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节约公用经费范围
公用经费主要指办公费、水电费、电话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以及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项目。此次节约公用活动即指对上述项目支出进行压缩。
二、节约公用经费的具体措施
(一)严格控制办公、会议经费支出
节约使用办公用品。(1)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和经费审核制度,坚持不奢华不重复购置原则,争取各项费用合理下降。(2)积极推广网上传输信息,认真执行无纸化办公。严格控制打印、复印数量,打印和复印用纸及打印的一次性讨论稿等能双面使用的要回收使用。(3)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,延长使用寿命,节省油墨等耗材。使用过的信封、便笺、复写纸、曲别针、大头针等用品,仍有使用价值的,提倡继续利用。严格控制纸质文件、简报等的印刷数量,提倡采用再生纸。
进一步精简会议、文件和活动。充分利用微机、互联网、电视、电话等方便快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传递领导机关的决策和部署,了解掌握基层的工作情况。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,会议期间不搞铺张浪费的会餐和活动安排。控制公务活动规模,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、检查工作,要轻车简从,减少迎送陪同,避免重形式、比规格、讲排场。取消和避免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活动。各项表彰奖励原则上以精神鼓励为主,不实行物质奖励。
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种耗能设施、设备的巡视检查,定期进行能耗监测评估,对高耗能的设施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。加强对办公楼的管理,搞好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,明确专人监管,合理控制公用部位的用水用电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严禁各种物资失管失控,定期整理办公室和仓库物品,提高物资利用率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,减少积压占用资金。纪检监察、审计、办公室、财务等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,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奢侈浪费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。
发布时间:2008-07-30